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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日起,韩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正式生效

发布日期:2024-05-01 08:50:06 浏览次数:562


2024年5月1日起,韩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正式生效

韩国特许厅《关于实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的通知》


2024年4月18日,韩国特许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的通知》,作为为方便申请人而完善商标制度的举措,韩国特许厅将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


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是指在先注册商标权人或在先申请申请人同意允许相同或者相似的在后商标注册和使用的制度。但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共存的商标后来被用于欺诈目的,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或混淆,可以被提起撤销注册。


根据现行制度,在后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将会被驳回申请。据统计,在所有驳回通知中,有超过40%是因为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这其中约82%是中小企业主申请的商标。中小企业使用中或意向使用的商标被驳回,会面临严重的管理不稳定的困难,因此有人提出应扩大商标注册范围以反映市场的实际情况。等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正式实施,相同或近似商标经在先商标持有人同意后即可注册并继续使用,有望使中小企业和小企业主的商标稳定使用。此外,由于在先商标权人事先同意在后申请人使用类似商标,有望起到预防潜在商标纠纷的效果。


韩国特许厅厅长李仁实(이인실)表示,“商标共存同意制度是一箭双雕的实用制度:既提高了商标使用当事人的便利性,又减轻了审查员的审查负担。” “由于这是该制度的首次引入,为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混乱并提高效率,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该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包括宣传和维护法律。”


资料:韩国特许厅《关于实施商标共存同意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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