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分类及代码》国家标准全文发布,该标准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8次局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建立了贯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办法》的出台,是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落实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水平,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海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0年9月27日印发的《海口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