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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使用这些名称小心被以缺乏显著性驳回

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10604

取好一个商标名字有多重要? 大多数申请人商标被驳回归根结底还是名字没有取好,很多申请人取了个商标名字要么太大众化,名字普遍随处可见,要么取个名字不合规,导致商标局评审时不认同注册成商标。所以,我们如果想确保一个商标能够注册就需要在商标名字上多少要下点功夫。

申请商标使用这些名称小心被以缺乏显著性驳回

在我们说遇到商标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怎么解决之前,先让我们来了解下,哪些商标名字会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1、行业的通用名称或者行业描述性词语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我国家颁布的《商标法》中就对这点就有规定,一般来说,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数字等等是不能直接作为商标使用的,除此外,还有像产品的功能、质量、用途等以及说明产品重量和数量的这种词语,因是行业通用词,缺乏显著性特征,所以在商标法规定中这类名字是不被商标局批准注册。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由于各行业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通用名词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就需要申请人自行评估衡量,该名字是否能作为消费者或公众判断分辨产品来源的依据。


2、不能带有暗示性或者直接使用产品的某项特点

很多申请人为了让商标名字具有一定的含义,以及更好宣传效果,就经常会使用到一些产品特点特征,现在普遍比较多的用法是谐音,比如香皂品牌“舒肤佳”就是“舒服”的谐音,洗发水的“飘柔”就是直接描述特征的名字。具体能否注册就看是直接使用还是有一定的差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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