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请求人的国籍或者其总部所在的国家;
(三)被请求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及授权公告日;
(四)被请求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
(五)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理由和事实;
(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请求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七)请求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盖章;
(八)附加文件清单;
专利的许可是要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的,否则没有获得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就是侵权行为。以上就是智周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专利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Copyright © 2007-2025 湖南智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801室 湘ICP备2023005934号 公安备案号:43010302000535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