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超过了“专利法”的规定期限而成为失效专利
按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均为10年。而按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5年(期限届满前可续展3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权人提前终止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
尽管“专利法”规定了有效期限,但是,大多数专利权人未到期限便提前终止了其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人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呢?
a、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b、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1)发现原先的发明不够先进,需要进行改进,或者发现他人的发明更加先进;
(2)实施困难。包括自己实施与技术转让,若难于实施,又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只好放弃专利权。
3、专利申请人已申请了专利,但放弃获得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当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专利申请人未缴纳专利证书费与年费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则未提出进行实质审查而无法获得专利权。专利申请人放弃获得专利权的原因基本上与提前终止的原因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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