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标变更的时候,我们偶尔会遇到这种情况:商标到期和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动处在同一时期,那么问题来了,权利人能不能将续展和变更放在一起来做呢?
答案是可以的,但小编还是建议权利人最好先做变更然后再去办理续展手续,因为续展可能会出现驳回的情况,同时做的话可能花费的时间会更长。
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交送续注册申请书2份(其中1份由核转机关留存),商标图样5份;续展注册申请书应当写明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证号、有效期限届满日期、申请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申请续展的日期等。申请人在交送续展注册申请书的同时,还应交回原注册证,并缴纳续展迟延费。
商标局收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的续展申请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核,检查申请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超过了宽展期,商标的外观、内容及申请人等要素是否有改变, 对符合续展注册要求的,予以核准,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对其余都符合要求,只是书证不齐备的,可要求申请人在规定限期内补齐后核准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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