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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Mexico 商标保护制度及申请务实(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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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墨西哥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91年6月27日生效的《工业产权法》。“墨西哥工业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墨西哥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墨西哥是《巴黎公约》、《尼斯条约》、《WIPO公约》、《马德里议定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商标申请
目前,墨西哥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墨西哥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颜色、三维标识等。
若申请人非墨西哥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5.委托书。
申请注册墨西哥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1〜2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墨西哥无异议制度。
三、商标维护
墨西哥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墨西哥商标法》下述条款提出:
L违反商标法规定的;
2.恶意抢注;
3.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商标无效或撤销申请可向墨西哥商标局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2〜3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发票 | •包装、装潢 | •广告 |
•产品目录 | •标签 | •书面声明 |
•营业额证据 | •报价单 | •市场调查结果 |
四、其他
墨西哥目前无异议制度,这与国内差别较大,因此就需要商标权利人主动进行监 测,及时维权。
同时,虽然墨西哥商标法规中无正式的异议制度,但被抢注人可以在审查过程中 以“第三方观察”的方式向审查员予以申诉,若审查员予以采信,有可能会阻止抢注行 为。由于该过程并非法定程序,是否有效往往要取决于当值审查员的判断,但相比于后期撤销程序的复杂性,若被抢注人能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充分证据,则值得尝试。
平台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801室
公交路线:乘座公交在涂家冲下车,沿线公交有4路;38路;104路;105路;140路;370路;702路;804路。
地铁路线:乘座地铁1/4号线在黄土岭站下车,地铁3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