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EPO)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之间的生效协议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生效费已由双方确定为180欧元,需在欧洲检索报告发布后的6个月内向EPO缴纳,或者作为国际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的一部分。如果错过时限,可在2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但需缴纳收取50%的附加费用。
目前,单一的欧洲授权专利可在39个缔约国、波黑以及6个生效国中获得保护,一旦与哥斯达黎加签署的协议生效,生效国将增加到7个。欧洲专利系统因此继续发展,成为一种集中的、成本高效的专利授权程序,更体现在单位专利系统提供的年费节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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