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共八十六条,分为总则、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五章。
1、新增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的行政调解等有关章节;
2、新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时限规定,具体规定其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3、完善涉及同一专利权人的多个专利权,或者同一专利权涉及多名被请求人时可以合并审理的规定;
4、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可以进行行政调解的专利纠纷情形做出具体划分说明;
5、在文书送达方式上细化援引加入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
6、新增在调解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报酬纠纷时的调解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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